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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15/2/6 11:19:33
养老保险办事指南
2009-7-18 18:36:02 来源:本站整理 作者:佚名 【大 中 小】 查看评论
本市养老保险参保指南
本市户籍首次参保,未建立过个人养老保险帐户
本市户籍,已在本市建立养老保险个人帐户
原外省市户籍,现已批准入户上海后参保
外省市户籍在上海就业,已办理了《上海市居住证》
外地户籍员工养老保险参保指南
本人在户籍所在地的社保机构缴费,凭缴费凭证向外服公司审核报销
外服公司委托当地外事服务机构代理缴费
已被批准入户上海后参保
已在上海就业,并办理了《上海市居住证》
本市养老保险关系转出
职工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外服公司按本市规定将养老保险关系转往黄浦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地址:新永安路9号)
职工被新单位录用后,可由新单位出具的行政介绍信,凭本人身份证去黄浦区社保中心打印《上海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单》后交新单位,由新单位办理转入、缴费。
本市养老保险关系终止
出国出境定居
职工死亡
养老保险参保办法
本市户籍首次参保,未建立过个人养老保险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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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材料:
1. 填写外服的《社会保险转移和开户登记表》
2. 身份证复印件
3. 《劳动手册》
办理程序:
1. 上述材料交:所在的业务部
2. 外服公司向区社保中心申报新开户
养老保险参保办法
本市户籍,已在本市建立养老